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吸引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圆梦滨州,特举办第二届滨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梦滨州·星耀未来”
二、大赛设置
时间安排:2023年10月至12月
大赛赛制:大赛分创业企业组和创业启动组两个组别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中旬-11月20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滨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1.创业企业组
(1)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已在滨州市内创办经济实体,截至2023年10月31日,在滨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满12个月且未满5年。
2.创业启动组
(1)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参赛主体截至2023年10月31日,尚未在滨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济实体。
(二)参赛条件
1.报名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创业启动组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有意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滨创业或与滨州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3.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第一届滨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五、实施步骤
大赛包含参赛报名、初审、初赛、决赛、公示等五个阶段。
(一)参赛报名(2023年10月中旬-11月20日)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bzscjjt.com),或者进入“滨州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时提报参赛项目名称和有关资料。
(二)初审(2023年11月下旬)
大赛安排专业人员对报名项目开展资料审核,经核实调查如发现不符合参赛标准的项目,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初赛(2023年12月上旬)
创业企业组和创业启动组分别进行比赛,每个项目路演时间5分钟,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成立评委会。创业企业组根据实地考察和项目路演情况综合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前10名进入决赛。创业启动组根据评分标准及路演情况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前10名进入决赛。为保证大赛过程公正公平,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大赛组委会安排专业人员对项目参赛材料中体现的相关信息(个人信息、项目知识产权、专利所有权等)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实参赛人选提供的相关信息失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决赛(2023年12月中旬)
创业企业组和创业启动组分别进行比赛。项目路演时间10分钟,参赛人员重点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发展战略和风险控制进行现场陈述;评委提问时间5分钟。根据项目路演情况及相关评分标准,评委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确定获奖等次。
(五)公示(2023年12月中旬)
每组入围获奖项目在滨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获得奖项。
六、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大赛奖项
1.创业企业组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2.创业启动组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滨州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小组审核评估,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不超过5个。
3.创业企业组获奖者和创业启动组落地者获评第二届“滨州市大学生创业之星”。
(二)获奖扶持
1.奖金支持。创业企业组奖励资金分别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6万元。创业启动组中遴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单个项目奖金共计10万元,实行项目奖金5万元+项目落地经营后(比赛结束之日起一年内)5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2.宣传推广。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展发展渠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政策支持。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等政策措施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在营业执照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
滨州市融资担保集团对获得奖项的企业、个人(三年内)提供以下扶持政策:(1)减免担保费:一等奖及优秀创业项目减按0.1%,二等奖减按0.2%,三等奖减按0.3%;(2)减免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费:一等奖免收,二等奖及优秀创业项目减半收取,三等奖优惠百分之三十,对入围决赛的企业、项目首次优惠百分之二十;(3)对参赛企业提供免费融资对接服务。
4.交通补助。市外来滨参赛人员可报销交通费,每个项目最多限2位代表。参赛人员凭报销凭证据实领取。乘坐交通工具级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附件里其余人员标准执行(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相关问题可咨询大赛组委会)。
本公告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543-3186599 15606495656 1662290124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