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2016年9月成立的市管功能性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功能定位为贯彻体现市政府调控意图,业务特色鲜明的政策性、公益性、专业性的投融资主体,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为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融资金,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关键行业进行投资开发,开展资本运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示范作用。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
5、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和出资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
报名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cjrz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审核人员联系0543-3186198 3150009)。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5日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bzcjrzb@163.com邮箱未接到报考邮件,报考人员邮箱却显示已发送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12月 5日24:00后未接到邮箱回复的,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审核人员。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有关事项均在集团官网(http://caijin.binzhouw.com/)和集团公众号(滨州市财金集团)同步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均在集团官网(http://caijin.binzhouw.com/)和集团公众号(滨州市财金集团)同步公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者根据单位工作需求进行其他岗位调剂;或者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相关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543-3186198 3150009
监督电话:0543-3186168
附件: